尽管实际混淆并不是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是毫无疑问,如果原告能够在诉讼中证明消费者在购物中发生了实际混淆,就很有可能使法官相信,被告的行为确实极有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
实际混淆尽管没有成为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其依然在混淆侵权判定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然而,对于实际混淆在混淆侵权判定中的地位和作用,人们还存在分歧。
尽管实际混淆并不是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是毫无疑问,如果原告能够在诉讼中证明消费者在购物中发生了实际混淆,就很有可能使法官相信,被告的行为确实极有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
有的法院就特别青睐实际混淆的证据,认为这种证据既然表明消费者已经发生了混淆,混淆可能性也就无须再证明。
不仅有观点认为实际混淆证据能够证明混淆可能性的存在,而且有法院认为,如果黑龙江商标注册人无法举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则恰恰说明消费者不存在混淆可能性,被告的行为就不构成侵权。
这从反面更加强了实际混淆证据的效力。
实际上,这种观点有其合理的一面。
如果系争商标在市场上共同存在一段时间之后,消费者依然没有发生混淆误认,就说明消费者已经能够正常地区分两个商标,被告也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根据商标法显著性的基本理论,商标可以分为臆造商标、随意商标、暗示商标、描述性词汇和通用名称。
其中,臆造商标、随意商标和暗示商标具有固有显著性,商标权人不必证明其商标获得了第二含义,而描述性词汇不具有固有显著性,商标权人要主张其商标权,需要首先证明该描述性词汇已经具备了第二含义,消费者将其识别为商标。
而在侵权诉讼之中,如果商标权人的商标是描述性词汇,商标权人又能够举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则表明其商标具备了显著性,获得了第二含义。
这是因为,只有商标权人的描述性标识具备了显著性,获得了第二含义,消费者才将之视为商标,而只有商标注册人的标识成为了商标,才可能遭致侵权人的仿冒,导致消费者混淆。
因此,当商标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市场中的消费者已经发生了实际混淆,就恰恰说明了其商标已经成为侵权人牟取非法利益的对象。
实际混淆在混淆可能性的判定中居于重要的地位,甚至能够决定混淆可能性的成立。
同样,如果商标权人无法举证证明实际混淆的存在,往往法院会推定消费者混淆可能性不存在,被诉侵权人也就不构成商标侵权。
此外,实际混淆还是商标权人证明商标获得第二含义的有力证据。
黑龙江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因此成功的商标注册不是终身制的,但可以通过商标续展来延长。
如果你不续签,商标局会取消你的商标!而且,商标期满后,商标局不会主动通知商标注册人。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后十年内,依法办理一定手续,延长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期满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如果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仍有六个月的宽限期。
延长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局将在期满后撤销申请。
商标局审查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后,应当补发商标续展证书,不得补发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注册证原件应当与商标续展证一并使用。
部分申请人在商标续展期限内未提出商标续展申请。
我想可以再申请一次。
事实上,我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让我们比较一下商标续展和重新注册:商标续展是指通过申请使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法律规定的续期申请程序简单。
它只是主体资格审查的形式要件,而不是实质审查阶段。
续期登记证可以在六个月左右签发。
在商标续展期间,在被撤销前,该商标仍享有专有权,受有关商标法的保护。
再次申请商标注册,相当于重新申请,至少需要一年时间。
商标续展过程相对简单,与再注册过程相比,节省了较长的时间。
从表面上看,商标续展的成本要远远高于重新申请的成本。
商标期满后,可以重新申请。
然而,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其价值是不断积累的。
使用寿命越长,商业价值越高。
再次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如果有人在处理期间趁机抢先注册并取得在先权利,导致新的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或被异议,则需要投入更多资金准备驳回审查和异议抗辩,所以成本远高于办理续签业务,最终得不偿失。
也有可能放弃使用多年的商标。
如果是这样的话,由于不更新而造成的损失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商标续展只是对主体资格的正式要求。
登记证换发后,无需进行实质性审查阶段,通过率高。
但商标重新申请与新申请相同。
除正式审查外,还需要实质性审查。
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数据库中的商标进行比较。
如果前者相同或相似,将被拒绝。
即使复审申请不成功,商标权也将丧失。
商标法也有变化。
新《商标法》规定,部分商标不能成功注册,商标权只能通过续展的方式予以延续。
比如中国、长城、LMZ等品牌都属于这一类。
因此,商标续展的风险远低于再注册的风险。
每个人都想使用好的商标。
可能因为重新注册,你会把商标权交给别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商标到期后,应及时续展。
不要等到错过了才后悔。
实际上,现在注册公司是认缴制,不需要实缴资金,但是股东会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资金实缴截止日期。
那么认缴和实缴的区分在哪里?
1、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
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
2、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既然不用实缴,那是不是可以随便填报认缴金额呢?当然是不可以的。
公司注册资金的数额填报需量力而行。
因为根据相关法规,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注册资金其实是公司所能承担的债务的上限。
而且认缴并不等于不缴。
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但是到了预定时间还是得实缴。
注册公司时要约定出资金额、出资期限,到了期限依然实缴,当然,在这个期限之前主动注销公司的话,不必实缴。
黑龙江商标注册驳回之后,大家也不要灰心,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进行复审,不过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
在商标注册的时候,任何人都没有100%可以保证商标可以注册成功,据《商标法》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注册驳回之后,大家也不要灰心,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进行复审,不过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企业简介;
4.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5.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6.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9.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10.申请人需要对其提方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作为商标救济的重要途径,不得不重视,特别是重要的商标类别被驳回后,一定不能就此放弃,商标驳回复审做得好,依然能拿回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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