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数字化浪潮全球蔓延,数字经济呈现迅猛发展势头,数字版权产业已然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阵地。
因此,如何完善数字版权保护机制、持续推动数字产权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成为业内亟须不断探索的重要议题。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基地与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在京举办“2023数字版权保护与发展论坛”,高校学者、产业界实务专家以及来自司法部门、版权企业的代表出席论坛。
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于慈珂在论坛上表示,近年来,我国信息科技、数字经济和版权产业快速发展。
然而,随着新技术加速迭代,经济、文化和社会快速变化,数字版权保护和发展面临着许多新形势与新课题。
在此背景下,围绕全面加强数字版权保护和运用,于慈珂进一步谈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把握性质,提升认识。
为全面加强数字版权保护和运用,应当提升认识,把握版权的性质。
于慈珂强调,数字版权是版权的数字化表现,同样具有版权的一般性质。
“我在长期从事版权工作的过程中,体会到版权拥有创新、文化和财产三个主要性质,版权作为创新的重要体现、文化的基础资源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文化强国,知识产权强国进程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重要。”于慈珂说道。
此外,于慈珂进一步对版权的三个主要性质进行了解释,首先,版权是创新成果的体现,是对创新活动的激励方式。
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国家的过程中,必须更加重视版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其次,版权作为文化的基本元素和基础资源,对于中华文化的发展繁荣、文化软实力的增强,以及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必须加强版权工作,推动版权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再次,版权是一种财产权利,具有明显的产业和经济属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市场要素和财富资源。
二是综合发力,强化保护。
全面加强数字版权保护,严厉查处侵权盗版,维护正常版权秩序。
这是保障数字版权运用,推进产业发展的基本条件。
于慈珂表示,在当前的背景下,客观情况要求持续激发创造力,全面加强数字版权保护和数字产权保护。
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将全面保护作为版权工作的主基调,将数字版权作为主战场,突出保护重点,增强保护实效,不断提升保护水平。
总体来说,于慈珂认为,全面加强数字版权保护主要在五个方面需要综合发力。
第一,在原则上要依法保护,遵循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照版权法律制度实施保护。
第二,在力度上严格保护,我国目前侵权盗版现象较为严重,版权矛盾和纠纷依然高发,因此必须不断强化版权保护。
第三,在程度上适当保护,要与我国现处阶段和国情动态互相适应和协调,既不能弱化保护,也不能过强保护。
第四,在对象上公平保护,既要将全部版权主体客体纳入保护,也要将版权从创作到使用的各个环节,全链条实施保护。
第五,在方式上合力保护,要整合力量,协调资源,充分发挥司法、行业和个人,以及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等各种保护方式的作用,形成保护合力。
三是协调关系,落实战略。
全面加强数字版权保护和运用,需要紧密协调保护和运用的动态关系,有效维护保护和运用的利益平衡。
于慈珂指出,数字版权属于数字经济和数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加强数字版权保护和运用,需要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和数字文化战略,版权的财产和文化属性决定了数字版权与国家数字经济和文化战略的紧密联系。
谈及如何全面加强数字版权和运用,于慈珂表示,“加强数字版权和运用,要具体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和数字文化战略部署,这就要求我们找准工作依据,明确工作方向,细化工作措施。”
于慈珂简介:
1961年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曾先后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版权管理司司长;现任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局局长,现任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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