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5日,中国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将研发成本的会计处理从以往的成本处理方法转变为有条件的资本化处理方法,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解决了完全成本化方法低估企业价值和财务报告扭曲的问题。
然而,新标准规定的处理方法在实际应用中仍面临许多挑战:
1.主观估计成分过高。
有时很难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有些费用应该是成本化还是资本化,往往因时间、地点和对象而异。
在实践中,很难操作和主观性。
因此,采用这种会计处理方法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2.增加了企业操纵利润的空间。
新标准增加了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的利润操纵空间。
企业经理为了提高当期利润,人工将属于研究阶段的成本列为开发阶段的成本,从而资本化部分或全部成本,减少成本,虚假增加当期利润和当期资产,管理部门将难以发现。
相反,如果企业经理为了减少当期利润,人工将属于开发阶段的成本列为研究阶段的成本,从而将所有成本纳入当期损益。
管理部门也很难发现当期利润和当期资产的虚假减少。
同样,由于对开发阶段成本是否符合标准规定的五个条件的判断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对于同一开发成本,是否直接确认当期损益或资本化,并在以后的摊销中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为了提高当前利润,企业经理可能会人为扩大资本化开发成本的范围,从而使当前利润更高,随着未来开发成本的摊销,利润将逐渐减少。
相反,为了减少当前利润,企业经理可能会人为缩小资本化开发成本的范围,使当前利润较低,未来由于开发成果的效益需要分摊成本较少,导致利润大幅增加,使利润的真实性和可比性与实际相差甚远。
3.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
无论是研发活动的区别,还是开发活动资本化的五个条件,财务人员都需要做出专业判断,判断结果直接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反映。
由于研发活动的技术性很强,财务人员必须有一定的技术知识,否则很难做出合理的判断。
因此,新标准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判断有很高的要求。
财务人员必须进一步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否则在新形势下难以适应财务工作。
4.无法反映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在这种方法中,资本化金额只包括部分开发成本,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的价值。
同时,基于部分成本的后期摊销不符合比例原则。
5.对所有企业采用一刀切的有条件资本化法。
以研发活动为主要活动的企业采用有条件的资本化处理方法,将研发费用和部分开发费用作为当期损益,大大降低当期利润和资产;对于研发费用较少的企业,这些研发费用不属于其重要项目。
如果采用这种处理方法,将这些研发费用区分为研发费用和开发费用,显然违反了重要性原则。
因此,所有企业都采用这种方法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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