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做的“风生水起”的企业,近几年都开始了蠢蠢欲动,想要“走出去”,可无奈,多多少少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状况,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经济环

境的影响以及企业的发展战略多少导致了这些外资企业可能很难存活,这个时候,外资公司注销就需要搬上台面了,本文就外资公司注销的相关材料和流程作以归

纳梳理,希望能帮助企业管理者有一个概念性的认识及实务执行指导。顺便说一句,一定不能等其自动注销。如放任不管可能会出现外资公司及其股东被列入不良名

单。

一、外资公司注销所需提交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主要是根据《公司法》《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

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

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当载明已经办理完结的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情况,由清算组签署并经投资方确认,另外还需提供刊登注销公告的报

纸报样)。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因为税务注销通常是注销过程中耗时较长、审查较为严格的环节,而且如果处理不好,还有可能发生税务行政处罚的风险。

二、外资公司注销的相关流程

1、股东会、董事会形成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

日为清算开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第一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

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

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注销银行存款账户;

10、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1、《注销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以上内容也是非常详细的,如果你对外资公司注销还有疑问可以联系我,我也会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