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认证的发票,应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具体会计分录为:
1、在购入材料或者商品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待发票进行认证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最还先认证再做账,因为发票认证时有可能会不通过,而且当期的发票要是不认证后做账,那么进项税认证清单与纳税申报中的进项税就对不上数.如果月末仍未认证,可以先做一笔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账户,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账户.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账凭证予以冲回,以便下月认证时,按正常程序入账,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账户.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以上为小编对"未认证的发票如何做凭证"的介绍,会计分录上文列举了,但是最好先认证再做账,这个我们平时在会计工作中运用的比较多,我们在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按照以上流程操作,这个我们在平时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就可以了!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