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过程中,公司可能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问题。如果问题不及时解决,公司将面临破产。如果破产,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一些问题。那么,破产重组债务委员会成员是否获得补贴呢?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我希望能帮助您。

一、破产重组债务委员会成员是否获得补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破产重组,未终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以继续履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破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破产的通知,国家通过各种方式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确保基本生活需要,相关人民政府实施企业破产,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持社会稳定。

二、破产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还可以申报吗

破产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还可以申报,债权人可以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但债权能不能实现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企服快车财税提醒,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三、执行转破产适用破产法吗

适用破产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