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国内公司外,我们看到的许多公司都是与国外合作的企业,称为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的设立申请只能满足相关条件。那么,外国企业申请设立需要哪些材料呢?以下是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我希望能帮助您。

一、外资企业申请设立需要哪些材料?

拟在中国境设立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候选人)名单;

5.法律证明文件和外国投资者信用证明文件;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7.进口材料清单;

8.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中方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

2、合同、章程(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仅需提交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

5、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

6、《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审批的应提交《承诺书》。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投资者名录和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名录各一份。

三、南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所需的资料

(一)预先核准所需提交的材料 ,预先核准是在工商局外资窗口办理,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书(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

2、投资方注册证明文件(须有公证、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及翻译)

(二)办理批准证书所需提交的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是在经发局(或者商务局)办理,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公司设立申请报告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3、 环保预审意见(生产型企业需要)

4、 进出口商品目录(贸易型企业需要)

5、 商业企业信息备案表(贸易型企业需要)

6、公司章程

7、 注册证明文件及公证、认证文件复印件

8、 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9、 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任命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