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合同,这对工人的生活是非常危险的,当然,公司的清算也是如此。那么,公司清算的法定赔偿金是什么呢?阅读以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将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清算的法定赔偿金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员工终止合同补偿。标准为:
工作满一年的,给予一个月的补偿(月平均工资)。十年后,给予十个月的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
(2)劳动关系终止或终止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福利等争议,劳动者可以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时间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具体日期,用人单位承诺支付日期为劳动争议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日期为劳动争议之日。
公司破产后,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抚养费,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补偿按服务年限计算:
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一年以上一个月工资计算,六个月以下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偿还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二、清算组备案后多久登报
清算组备案后60天内要登报,否则需要重新登报,登报45天以后才能再一次去工商局做清算报告。
三、退伙人拒绝清算怎么办
1、首先要看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合伙期间,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或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以及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的情形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3、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按照签订的合伙协议中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