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企业不能承受经济压力,会选择申请破产,所以你知道在拒绝破产申请后该怎么办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驳回破产申请后该怎么办?

受理破产后,驳回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裁定不接受破产申请:根据《破产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接受破产申请的裁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不接受的理由。

申请人不接受裁定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申请人因有关证据不足被裁定不接受的,可以在补充证据后重新申请破产。

(二)受理后驳回破产申请:根据《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债务人没有破产法第二条或者(债权人申请时)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破产原因时,可以驳回破产申请,终止破产程序。

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公司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企业破产,职工补偿金计算标准

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