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我们都知道破产,但一定有很多人不知道政策破产。事实上,这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的。例如,私营企业基本上是独立经营,承担自己的损益,这不是政策破产,那么如何清算政策破产财产呢?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如何清算政策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处置前,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为底价,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依法转让。

企业土地使用权处置所得不足以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不足部分应当从其他破产财产处置所得中分配。

企业在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而向职工借款的,视为破产企业欠职工工资,贷款利息按实际使用时间和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企业破产前职工作为资本投资的,视为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职工住房、学校、幼儿园(所)、原则上,破产财产不包括医院等福利设施。

二、公司解散清算由谁成立清算组

(一)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尽快成立会对债权人、债务人更有益。

(二)公司解散清算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公司《章程》及相关企业登记资料;

4、公司经营状况审计报告;

5、公司现有资产评估报告(视情况而定);

6、债权债务清册;

7、欠发欠交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养老保险、税费等情况;

8、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包括执行、被执行)。

三、强制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