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是企业破产过程当中必须经历的一个环节,这一步也是很重要的,缺少这一步也不能完成企业破产程序,那么企业清算是破产吗?接下来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企业清算是破产吗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企业清算是破产吗

公司清算不等于破产。

根据《公司法》187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公司清算组备案后可否撤销

公司因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并已办理清算组备案后,公司又决定存续时,登记机关如何处理问题。

股东(大)会可以以决议形式决定公司中止清算,解散已成立的公司清算组,公司继续存续,但应以存续的公司仍具备法定条件为前提,并申请撤销清算组备案。

因公司决定继续存续而申请撤销清算组成员备案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撤销公司清算组备案事项申请书;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领取);

3、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继续存续、解散清算组的决议或者决定。

4、公司决定存续的公告(仅限于公司前期已于报纸上公告了注销的情形);

5、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及其股权比例的专项审计报告(仅限于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中的财产分配程序的情形)。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三、公司解散清算期间的诉讼主体

公司清算是终结解散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

清算产生于公司进入解散状态之后。

清算须有清算机关,也称清算组或清算人。

在涉及到诉讼时,是由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来起诉或应诉还是由清算组来为之,似乎法律或司法解释或司法实践活动已给出了答案。

1、从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的规定角度考量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

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根据该规定,目前在我国可以作为民商事诉讼主体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破产企业清算组的性质及功能决定了其不属于公民和法人的范畴。

其是否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范畴,可以结合有关民商事诉讼中其他组织的规定标准来确认。

2、从民商事法理角度考量

破产企业清算组不是一个离开破产企业而独立存在的组织或机构,它属于破产企业内部的特殊表意机关(代表机关)和执行机关。

企业进入破产宣告程序且破产企业清算组成立后,破产企业的法人资格在清算结束前并没有终止或消灭,甚至经人民法院或清算组同意其仍可继续进行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

即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在其法人资格消灭前,其仍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尽管破产企业法人的代表机关和执行机关是破产企业清算组,但破产企业清算组从事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却由破产企业来承担。

破产企业清算组行使的职能有些类似于企业破产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等企业内部机构行使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