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理解,企业最害怕听到的词是破产,破产意味着企业的“死亡”,那么破产法中担保债权的优先范围是什么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破产法中担保债权的优先范围是什么?
在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权体现在担保债权分别划定为偿还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
具体来说,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以直接行使担保权。
破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享有破产人特定财产担保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赔偿特定财产的权利。
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债权人行使优先赔偿权未完全赔偿的,未赔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赔偿权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可供破产分配的财产种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顺序、各顺序的种类与数额,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还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三、公司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