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不能承担债务的,可以依法申请破产。公司破产的,需要进行破产清算,需要办理相关清算手续,包括员工工资和债务清算。那么,公司的解散和清算过程是什么呢?以下是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公司解散清算流程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董事或其他人。

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解散公司15日以上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解散或者因撤销许可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完成工作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股东大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将公司解散公告发布在公司所在地。

二、公司合并的会解散吗

公司合并的会解散。因法人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或出现其他事由时,法人解散,因此公司合并或分立的都会解散。公司合并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吸收合并,还有一种是新设合并。公司合并是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三、被公司解散如何赔偿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