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实际生活中,当公司经营不善的情况下并且无法在进行挽救时都会选择破产,并且破产是需要去走破产的程序的,很多的人对于破产程序其实是不了解的。

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关于公司终止后必须走破产程序吗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终止后必须走破产程序吗

是要去及时的走破产程序的。

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申报破产债权所需材料

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债权如涉及诉讼、调解、保全、仲裁、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三、破产宣告的情形有哪些

1、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后,相关权利人未提出破产重整或破产何解申请的。

2、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的,镜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1)债务人的经营情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可能性的;

(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的;

(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的。

3、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4、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为获得强制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5、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镜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6、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7、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8、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