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险公司注册需要很高的条件,即使破产也不能影响原保险,那么保险公司破产财产的清算顺序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保险公司破产财产清算顺序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保险公司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拖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赔偿或支付保险金;

3、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破产财产不足同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二、破产管理人不确认债权被起诉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三、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