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是指公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后,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那么,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向法院提供下列信息:

(一)债权事实及相关证据;

(二)债权的性质和数额;

(三)债权是否有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

(四)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五)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

(六)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院收到债权人要求债务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后,要求债务公司配合审查。经审查,确实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法院依法驳回债权人的破产申请。

二、破产后债权人财产保全怎么处理

对于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和执行程序是为保护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设立的。而破产程序是概括的债务清偿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解除其他的对于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或者中止对于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受理破产申请后,所有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均需通过破产程序而获得清偿,人民法院在接受破产申请后、最后的执行程序。因此,意味着破产程序正式启动

三、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一)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二)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