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应当先按照顺序进行偿还。如果不足以偿还同一顺序的偿还要求,则按比例分配。破产清算组至少有几名成员没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一般不少于三名成员。

一、公司破产清算不足以清偿债务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按顺序清偿,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全部债务的,按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税除前项规定外;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按同一顺序清偿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解散债务清算项目有哪些

(一)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包括职工养老、疾病、死亡、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情况下的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都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公司法规定,拨付清算费用后,首先支付两费。

(三)应缴纳的税款。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

(四)公司一般债务。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公司仍有剩余,一般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算中,由于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得到全额或完整的保护,则债权偿还方案关系到每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对此,按照债权平等的原则依照各自的比例清偿。

三、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该怎么办

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清算报告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营业执照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