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双薪是指企业按照劳动合同和工资制度,向员工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十三份工资)。年终必须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年度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一条规定,年度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职工年度经济效益和对职工年度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向职工支付的一次性奖金。

在性质上,除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外,企业支付的其他形式的报酬在性质上属于奖金。所以“年终双薪”也应该是一种奖金形式,可以归类为全年一次性奖金。

年末重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实践中,“年终双薪”的计算需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年底只有双倍工资,没有年终奖等一次性奖金。

年终双薪可按年度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计算,也可按计划计算,不选择年度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可并入综合所得和当月工资中,“年终双薪”可除以12,根据其商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既有年终双薪,也有年终奖等一次性奖金。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第三条规定,该计税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个纳税人只允许使用一次。因此,其中一项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计算,另一项在发放当月并入工资薪金税。当然,根据计划,年终双薪可以和年终奖合并,纳税可以按照年度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