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有限公司,必须要考虑的就是出资问题,我国对于开公司出资的约束并不多,当事人可以以货币的形式出资,也可以以非货币的形式出资,例如不动产、知识产权、车辆、办公用品等。
对于货币出资很好理解,以人民币的方式向公司注入资金是非常常见的,但实物出资对于大多数来说就很陌生了。
实物出资前,需要对所出资的实物资产进行评估。尤其是像知识产权这样的无形资产,资产价格难以确定的,评估是非常有意义的,以免出现一个价值较低的资产却用以实缴高额注册资本。评估过程需要遵循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以确保评估价值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评估内容包括实物资产的种类、数量、质量、市场价值等。
既然是以实物出资,那就说明用以出资的实物属于公司,就需要将实物资产转移给被投资公司,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在转移过程中,需要确保实物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已转移给被投资公司,避免产生纠纷。如果出资后发现所有权存在瑕疵的,那就属于出资有瑕疵未履行出资。
既然出资的实物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并且在出资时也进行了资产评估,那么出资物的价值也就确定了,如果老王以一套房屋出资,评估作价500万。过了一个月房屋因为周边邻里发生火灾导致价格暴跌,市场价跌至400万,那依然要按照评估时的500万计算出资额;如果房屋评估是在火灾发生后做的,则以400万计算出资额。
这么看来,实物出资其实也没多复杂,需要注意的就是所有权和评估作价,货币出资主要看货币“干不干净”。
货币“干不干净”,指的是公司用于出资的货币资金必须合法合规,不得来自非法渠道。像有些钱是上游犯罪得来的,常见的有诈骗、非法集资、贪污,部分人会将这些资金转移到公司,再以各种其他方式转出以达洗钱目的。
那如果不干净的钱用于出资,会被如何处置呢?
有人会说,那既然钱本身来路不正,被用于公司的注册资本缴纳,肯定是直接从公司的账户里划出去咯,其实还真不是这样的。
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钱到了公司兜里就算公司的了,更何况一个公司的股东可能有好几个人,如果随意的把资金划走,不就相当于抽了公司的血,损害到了其他股东利益吗?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