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在法律上是有严格区别的,注册商标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而未注册商标不受这种保护.为了使消费者和其它竞争企业了解商标是否受法律保护这一事实,商标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在产品上或产品的包装物上标上"注"、"注册商标"、"圈R"等注册标记.
使用注册标记在很多国家是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一项义务规定下来的.注册商标所有人如
果不履行这项义务,一些国家规定,当该注册商标遭受侵权时,注册商标所有人无权要求赔偿损失.我国现行《商标法实施细则》根据《商标法》第七条关于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注册标记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 "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应当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它附着物上标明."从上述规定看,使用注册标记在我国也是注册人的一项义务.但对没有履行上述义务的行为如何制裁,现行《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没作规定.
在产品上标上注册标记,表明该商标获得了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保护,增加消费者选择该产品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对企业树立商标信誉、促进产品销售无疑是有利的.按理说,商标所有人应主动在其产品上使用注册标记才是.
但在实际生活中,不少企业由于对使用注册标记的积极作用缺乏足够重视,使用注册商标不作任何与未注册商标相区别的标记,由此给商标工作秩序造成混乱和给商标管理增加难度.因为我国对绝大多数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是采用自愿注册的原则,因此,市场上既有大量的注册商标,也有相当数量的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不使用注册标记,使一些竞争企业和消费者误以为是未注册商标,增加非故意性商标侵权的可能.同时也给故意仿冒注册商标的侵权者以推卸其责任之辞,给商标侵权的查处工作造成被动.另外,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没有明显的区别标记,不利于商标管理部门及时主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和分别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为此,各级商标管理部门一定要督促注册商标所有人切实履行使用注册标记的义务,发现有不履行该项义务者,应依法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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