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 1年第74号)规定:
(1)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
(2)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和用途。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票和六联票,第一联:记账联,承运人记账凭证;第二联:抵扣联,受票力扣税凭证;第三联:
发票联,受票方记账凭证;第四联至第六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3)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纸张、式样、内容及防伪措施。
①使用专用的无碳复写纸。
②发票规格为240mmX 178mm。
发票各联次颜色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黑、绿、棕、红、灰和紫色。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价格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价格一致。
(5)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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