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发包人与分包人签订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劳务分包款。
根据:36【2016】不同分包模式下,劳务分包商可以选择的税率(征收率)不同。特别是:
1.劳务分包人选择合同结算方式,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如果选择一般计税方式,增值税税率为11%。
2.如果是甲方提供劳务分包的形式,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式,征收率为3%。如果适合一般的计税方法,税率为1%。
3.除承包人和甲方提供的项目外,劳务分包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
关于劳务分包差额的增值税税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照取得的总价和额外成本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总价款和其他费用,扣除分包合同项下应支付的金额,在建筑服务发生后,按2%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局缴纳税款。
今天,我为在座的各位介绍了一般税和差别税的税率。你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