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实践中,银行、保险、物流、建筑等行业集团企业都有很多下属分支机构。如果其下属分支机构纳税信用等级高,可以在发票领取、日常纳税等方面享受便利,在政府考核、招投标、融资等方面也能获得“加分”。税务机关于每年4月确定企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但不包括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如何参与评价,是纳税人咨询的高频问题。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需要满足的主要条件和程序要求。在主体条件方面,15号公告条明确,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是指由企业纳税人设立,已在税务机关完成注册信息确认,核算方式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要求,注册确认,核算方法缺一不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重新评价。做出评估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即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后,对指标评价结果有异议的纳税人,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复评信息或提供复评结果自助查询服务。
纳税评估主体不够全面。目前参与主体包括企业纳税人和从事生产、经营、应用查账征收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扣缴义务人和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尚未出台相关文件。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的信用管理办法由省级税务机关制定,但各省执行这些办法的情况有所不同。
信用评价指标与税收征管现状不匹配。纳税评价指标包括6个指标、20个二级指标和近100个三级指标,部分指标滞后、不活跃。
上述是小编对纳税信用等级复评如何办理,相关内容的介绍!相信大家应该已经有所了解了,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这么多,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小编会随时为您解答!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