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实施,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开具或获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在开具和获取增值税发票时,如何监管税务风险?开具发票有哪些新规定?这些常识对每个纳税人都非常重要。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实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普通增值税纳税人和纳入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和使用。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以购买和使用普通增值税发票。
允许免税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买卖双方收付的凭证,也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凭证。除税法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普通增值税发票不能用于抵扣税款。
发票不能随便开,要注意三个方面
注意发行的时间和范围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收取对外经营基金,收款人应当向付款人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付款人应向收款人开具发票。
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和从事其他支付基金的经营活动时,应当向收款人索取发票。取得发票时,不要求更改名称和金额。
填写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确认营业收入后开具发票。没有任何业务发票是不允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开具。
注意发行过程
按编号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样,并在发票和扣款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作废的增值税发票应在每份纸质发票(包括未打印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应保存在所有副本中。
在税务实践中,纳税人应在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打印发票信息,票面上开具的名称等信息应与电子信息一样。例如,“钢”不能代替类似的产品,而应该一一对应这个名称。如果货物种类很多,可以分批发放,但必须附上清单;否则,不按规定开具发票。
小心不要虚开发票
为他人和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这些都是虚开发票的行为。
发票四大知识发票要求买方提供“税号”
当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并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向卖方提供买方的名称(非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号码、银行和账户信息。
如果买方是企业,在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卖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卖方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中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发票内容必须如实上报
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不得按买方要求填写。
有些卖家允许买家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和服务的名称,并根据买家的要求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这是不可取的。
纳税人有不同的发票税率
一些纳税人错误地认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为17%,而普通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为3%。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不是区分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标准。税率或征收率的选择与特定应税业务的征税方式和税收优惠资格密切相关。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选择正确的税率或征收率。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应规范
冲压要求清晰可辨,不仅仅是一半或不完整。偶尔,如果发现一些纳税人的印章不清楚,他们会在空白处再次盖章。如果严格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如果发票上的印章不清楚,就必须作废并重新开具发票。
接受发票时要小心。你不能拿这样的发票对于收到的发票,必须仔细核对票面信息,确保与实际业务相符,才能按要求记录,否则可能会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少数施工单位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将大额施工合同拆分成几个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合同包”,并以自己的名义代办税服务大厅开具发票,以逃避纳税义务。这种行为与建设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是通过伪造合同骗取税收优惠的严重违法行为。
税务机关通过上述行为骗取开具的免税发票为非法凭证。一经查实,不仅开票纳税人将受到处罚,而且付款人也将遭受巨大损失。由于此类发票不能作为有效凭证抵扣,相关费用不能计入成本,将造成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双重损失,增加不必要的经营成本。要的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