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风险防范和控制上应该采取6项措施,即提素质、定规程、控重点常体检、慎筹划、勤沟通。
1.提素质——提高企业涉税人员业务素质
提高企业涉税人员业务素质,是有效防范企业税务风险的手策,企业涉税人员不限于财务人员,还包括企业管理层和销售、采购等业务管理人员。
企业应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利用多种渠道,帮助财务、业务等涉税人员加强税收业务政策的学习,使其及时了解、掌握和更新税务知识,提高运用税法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税务风险的能力,为降低和防范税务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
2.定规程——制定税务风险防范控制规程
税务风险防范控制与企业的具体业务活动密切相关。
企业在制定税务风险防范控制规程时,应当汇集纳税人涉税活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对其进行研究,避免陷入法律纠纷。
当出现政策疑问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制定不同的防控规程。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除了要准确计算应纳税额、进行会计处理外,还要对影响税务风险的各因素将来可能发生的变动进行分析,防止由于各因素的变化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企业应当加强对涉税人员的培训与沟通,加强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税务风险防控规程内容的理解,并加强对税务风险控制效果进行检查和监督。
3.控重点——重大事项关键风险重点监控
企业重大事项包括企业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如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等。
企业的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关乎企业的兴衰与存亡,具有复合风险,其中也包括税务风险。
这些事项因其重要性不允许企业存在过高的风险,因此,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不但要在事前分析、识别、防范税务风险,更应着重跟踪、监控税务风险。
企业应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制定覆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4.常体检——定期进行涉税业务健康检查
为保证依法纳税、安全纳税,实现税务风险最小化,企业应定期对涉税业务开展风险评估、即纳税“健康”检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企业既可以采用内部检查或评估的方法,也可以聘请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税务审计。
对自查评估或税务审计中发现的涉税问题,应及时采取账务调整、补正申报等措施进行纠正,消除隐藏在过去经济活动中的税务风险。
企业应根据税务风险自查和评估的结果,考虑税务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整体管理控制体系内,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合理设计税务风险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全面防范和消除税务风险。
5、慎筹划——进行税务筹划注意风险控制
税务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
正确的税务筹划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成本,但在税务筹划中企业常常会忽视税务筹划的机会成本,同时税务筹划本身也有成本支出,可能会产生税务筹划收益与成本不对等的风险。
有些人认为税务筹划只要不违法即“合法”,其实税务筹划是否合法往往还需要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如果不被税务机关认可,或者被认为是“形式合法但实质违法”,甚至被认为是恶意偷税行为则会带来税务风险。
合理的税务筹划应以尊重税法为前提。
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学懂和尊重税法的实质,要特别关注税务筹划的风险控制,防范和控制企业税务风险。
6.勤沟通——加强税企沟通,降低税务风险
企业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
企服快车面是在日常税务业务中,企业要及时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对有疑问的税收政策和新业务,应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业务咨询和沟通,争取与其对税法的理解达成一致,使税务处理方法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在事前和事中化解风险。
另企服快车面是企业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在检查前,应按要求做好自查和资料准备工作;在检查中,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取证工作。
这既是企业作为纳税人应尽的法定义务,也能给企业创造良好的形象,有利于涉税问题得到从轻处理和及时整改,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从而在事后降低税务风险。
另外,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要协调处理好内外关系,特别是在处理敏感问题和各种纠纷时,应规范操作,尽量以和为贵,消除因被恶意举报遭受税务检查的可能性,避免人为增加税务风险的情况出现。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