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的变更是企业经营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但股东变更不只是单纯的股权的更替,还涉及到很多行政法规方面的问题,股东变更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今天我们就一起学习下企业股东变更缴纳印花税的相关问题。
一、股东变更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的相关法律规定
1、《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2、《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十:“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
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4、《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5、《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条例第八条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税目税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
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5、《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
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二、股东股权变更缴纳印花税的比率根据2016年印花税税目税率说明(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按所载金额0.5‰贴花。三、股东股权变更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法律后果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通过以上对股东变更缴纳印花税的相关问题整理我们了解到,企业在股东变更的过程中要面对很多的法律问题,不单单只是纳税问题,而印花税也只是众多税种中的一个小问题,清楚股东股权变更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可以避免走更多的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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