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营中,有时会发生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如租赁部分厂房、出售二手机器设备、倒卖电和自来水等。

那么,如果发生这样的业务,是否可以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有风险吗?看分析~

1、能不能开发票?

目前《发票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相反,《发票管理办法》强调纳税人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否则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因此,企业在开具业务经营发票时,无论该业务是否属于“超范围经营”,都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具发票。

此外,营改增后,税务总局的政策回答和地方国税局的政策执行政策是,只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外有真实的应税业务,纳税人就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2、开发票有没有税务风险?

虽然可以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但是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

在新系统中开票时,必须选择货物和服务的税码。在一笔交易中,买方、卖方、交易的名称和类型都是非常清晰准确的。因此,如果超出经营范围开具发票,且与企业主营业务差异较大,可能会被稽查。

比如一家经营范围登记为生产销售钢材的公司,开出了销售自来水、电力的发票,可能会引起税务局的注意。

但如果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并能向税务局做出合理的解释,税务风险并不大。

比如上面的例子,如果钢铁公司将自来水、电转售给承租方,可以向税务局提供水电费等资料,回答税务局的查询。

3、经营范围要不要变更?

超出业务范围可以开具发票。要不要改变企业的经营范围?建议分两种情况处理:

临时业务: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税目,自行开具发票。

正规业务:先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然后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相关税目,再在开票系统中查找添加税目开具发票。

总结

超出业务范围的临时业务可以开具发票,但要保留业务资料,以备税务局查询。

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企业的经营范围应与章程一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对于常规业务,建议企业变更经营范围,而对于其他临时性、偶发性业务,不变更经营范围风险不大。

(来源:丽岛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