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清算需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清算组成员有一定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公司清算,然后与企服快车财税小编学习以下文章,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要求?我希望它能帮助你的问题。
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要求
在国外,破产管理人的资格一般不受限制,但被行政机关吊销会计师执照、律师执照、公证人资格的,或者其他法院认为不应当破产管理人员的,不得当破产管理人。我国破产法对清算组成员没有任何禁止性规定,但对清算组的组成范围有一定的限制。《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二、申请公司清算需要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二)企业清算组指定人员或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办理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证明;
(三)投资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文件;
(四)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五)公司清算组出具的经投资单位或者清算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六)公司清算组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的剪报;
(七)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公安部门收缴企业印章的证明;
(九)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十)银行帐号取消证明。
三、企业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
如为国有企业,其剩余财产要上交财政。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如为实物财产的分配,其价值有差额时,按投资比例计算。
如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合同又规定折旧完的固定资产归中方投资者所有的,则外方不再参加该部分财产的分配,仅在中方投资者之间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