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接受的破产财产包括破产人的有形和无形财产、动产和不动产、知识产权、对外的债权、持有的股份和债券以及破产人对外应履行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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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管理人解除合同是否可诉

可以。

二、法院不接收破产申请怎么办?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未接收其申请,或者未按本规定第七条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不予审查,或者审查后既不及时作出受理裁定亦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使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申请人对于不予受理裁定的上诉权形同虚设,损害了申请人的权利。

因此,为加强审判监督,特别规定在人民法院未接收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未向申请人出具收到申请及所附证据的书面凭证,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等情形下,申请人可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责令下级法院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下级法院仍不作出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径行作出裁定。

上一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可同时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定。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申请人可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以充分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破产债权申报书

申报人: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被申报人:________公司(破产企业)

申报债权数额:人民币____万元

申报的事实和理由:

____年__月__日,申报人与被申报人签订_________合同。

申报人依约完全履行了合同,但被申报人严重违约,至今只履行一部分,绝大部分没有履行。

至____年__月__日,共欠申报人人民币本金____万元,利息____万元,共计____万元。

其中,被申报人于____年__月__日的还款已经扣除。

申报人计息依据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申报人计息公式是:___________。

如果被申报人破产,申报人将追加申报日至破产宣告日期间的利息。

特此申报。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人民法院)

申报人:______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