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的处理方法是,公司开始清算,需要提前十天通知债权人;债权人需要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按照债权比例进行清算。公司清算债权的偿还顺序是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员工工资;以及税收,最终偿还普通债权。

一、如何处理公司债权债务清算?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的处理:

1.公司因解散注销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决定注销时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公司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分别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原则上,公司依法解散,债务人未申报债权的,消除债权债务关系。公司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公司因合并注销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现有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继承。公司因破产清算注销的,公司债务按破产清算程序清偿后消除。

二、什么是强制清算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

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公司股东。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公司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三、公司清算的名词解释

公司清算的名词解释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