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不抵债后将面临破产。破产清算期间分公司可以注销吗?很多人不知道如何注销公司。因此,我们将向您介绍破产清算期间分公司是否可以注销的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破产清算期间分公司能否注销?

总公司申请破产后,在破产程序结束时,总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总公司法人资格消失的,分公司也应当注销。公司注销后不能恢复。公司按照正常程序注销后,从法律意义上说,不存在,不能恢复。如果您想恢复公司,您可以根据公司注销前的业务范围和地址申请注册新公司。

二、企业注销公示期一般几天

(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者申报其债权。

(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当自确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解散合伙企业,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三、注销法人章怎么办?

公司法人注销有下列规定: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成证明或者清算机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收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收集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