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这种情况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更为常见,如果企业破产,那么就需要清算企业破产产生的债务,那么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债务应该如何清算呢?清算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带来企业破产债务如何清算的详细知识,我希望能帮助您。
一、如何清算企业倒闭债务?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破产后的债务按一定的优先顺序清算,优先清偿的债务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税除前项规定外;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按同一顺序清偿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终止破产程序。
最终分配后,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要求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止。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止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终止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止的,应当予以公告。
二、清算的相关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
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三、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清算
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企业遇到下列情况应当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自行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此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程序规定,也无论是否能足额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不因清算结束而消灭。任意清算通常适用于两合公司、无限公司。
法定清算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对公司财产的清算有顺序规定,法定清算结束,公司法人资格依程序消灭。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均是法定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