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当然希望在短时间内得到偿还分配,但不同公司的清算时间不同,那么人民法院的清算期限是多长时间呢?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人民法院清算期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人民法院清算期限。

具体时间没有规定,一般时间很长,几年很常见。

破产法只明确了法院接受破产申请的时间。

人民法院裁定不接受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不接受裁定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企业清算的程序怎么走

(一)公司解散后,成立清算组。

自行清算中由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指定清算中由人民法院依相关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成立后接管公司,清理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公司以其资产偿还所有债务后尚有剩余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者按照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后,公司进行注销登记,而后公司法人人格消灭。

(二)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以后,为了了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三)由于公司的破产清算由《破产法》单独调整,本文仅讨论公司的非破产清算公司,因此本文所指的公司清算仅指非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一般是在公司资产可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

非破产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指定清算两类。

三、什么是清算组

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其中破产清算属于强制清算的范围,这里清算组仅指破产清算的情形。

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之后,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所组成的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要配的清算机构。

各国对清算组或类似于清算组的成立有不同的规定,如《新西兰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的管理人是按照国家服务条例规定任命的公职财产受托人。

债权人仅可以委派专家等协助他进行管理。

《智利动产法》规定,破产财产由公职的破产财产管理人组成的“破产总局”来清算。

《英国破产法》则规定由债权人选择、委托破产财产的管理人。

中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由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来接管破产企业,其组成人员由人民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专业人员一般指注册会计师、律师、经济师、审计人员等。

清算组成立后还可视具体情况聘用工作人员。

清算组受人民法院的领导,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清算组的活动进行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