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破产后,需要成立相应的清算小组来清算公司的债权债务,那么公司可以单独取消清算小组吗?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来看看,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可以一个人取消清算组吗?

清算组成员又称破产管理人。

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

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债务人不能管理其财产,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不方便直接管理破产人财产;债权人会议作为临时机构,只代表债权人的利益,不代表债务人的利益,不能管理和清算破产人的财产。

二、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多久要清算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司要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公司的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公司要如何申请清算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由此可见,债务人、债权人或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可申请企业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