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资不抵债时,中国需要进入破产清算。当公司需要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首先要向法院申请破产。只有在完成破产程序后,公司才能被取消。以下是我公司企服快车财税的小编辑,为您提供关于公司解散破产程序的相关知识。
一、解散破产程序
(1)成立清算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董事或其他人。
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解散公司15日以上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解散或者因撤销许可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完成工作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股东大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将公司解散公告发布在公司所在地。
二、公司解散纠纷能否保全资产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公司解散纠纷,股东申请公司解散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时,在紧急的情况下,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公司解散前用什么方式通知员工
公司解散要提前通知员工,并且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进行书面通知的,就要支付代通知金,要是提前了三十天通知的,即便是口头通知的也不需要支付。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