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破产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对三方都有利,但也有一些人通过破产私吞财产,那么破产欺诈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破产欺诈罪定罪量刑标准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破产欺诈罪定罪量刑标准
境外法律一般规定破产欺诈罪的刑事责任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日本破产法》规定,犯罪者将被判处10年以下监禁,或罚款20万日元。我国台湾省破产欺诈罪“处二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回被侵吞财产”。但这一建议最终没有被立法者采纳。今天,我国刑事立法尚未明确规定破产欺诈罪的刑事责任。
二、申请破产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三、破产特征有哪些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无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2.存在多数债权人。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3.债权人公平受偿。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而按照“同质债权、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须依照法定顺序,按照同一比例,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