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终止主要有三种情形,一般情况下是因为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导致的破产清算终止,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

因此接下来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终结破产程序裁定多久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终结破产程序裁定多久

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清算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破产清算组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由破产清算组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的报告、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营业用章等。

企业被登记注销后,其法人资格宣告消灭,没有得到分配的债权即行消灭。

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宣布清算组撤销。

二、企业破产后执行中的合同怎么处理

企业破产后执行中的合同的处理由管理人决定处理。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三、公司申请破产法人代表会不会坐牢

公司申请破产法定代表人不会坐牢的。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公司的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在区工商部门登记的,应向区法院申请。

公司破产后,如果法定代表人对破产负有责任的,在三年内不得再担任公司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