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面临很多问题。有时,如果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企业将面临破产。破产后需要及时清理,以满足破产程序。那么,企业破产清算职工权益材料是什么呢?以下是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的。我希望它能帮助你。

一、企业破产清算职工权益材料

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向破产人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审核员工劳动合同、企业工资制度、工资表、发放工资的银行流程凭证,核实企业是否拖欠工资和具体数额;梳理员工劳动合同,核实员工是否未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考虑是否需要结合仲裁时效和工资结构向员工支付两倍工资;

审核企业考勤记录、值班记录和员工加班申请表,结合企业加班工资发放规定计算拖欠加班工资总额;审核劳动合同,即企业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核实企业是否有约定或规定向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审核劳动行政部门是否参与处理拖欠工资问题,核实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拖欠工资,并与社会保障部门协调,要求其出具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障项目明细清单。

二、清算程序终结的方式

许多国家的破产法规定,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应由法院以书面裁定的方式正式作出并予以公告。

有的国家的破产法规定,对破产财产应有一个决算报告,即在债务人资产变现和分配后,由管理人召集债权人会议作出破产财产决算的报告。

在破产财产的最后分配完结之后,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在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分配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也应当作出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要求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还应当予以公告。

三、公司清算的程序

1、公司解散的决议须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首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然后,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最后,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