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实际生活中,企业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会向法院进行破产申请,法院会在收到破产申请时组成一个破产清算小组,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算。那么,企业破产清算分公司财产吗?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关于企业破产清算分公司财产吗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破产清算分公司财产吗

1、主公司股东会做出解散分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4、清算组在清理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备总公司。分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如果钱不够则由总公司来支付。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如实向总公司汇报。

6、分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总公司进行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分公司登记,分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公司的解散事由:营业期限届满、约定解散事由达成、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1、公司自行解散。公司自行解散是指依据公司或其出资者的意志决定解散公司,具体包括基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解散和基于公司的意思机关即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或全体股东同意解散两大类。

2、强制解散。强制解散是指非基于公司或其出资者的意志而解散。

3、司法解散。司法解散又称为法院勒令解散,是指公司的目的和行为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可依法律的规定命令其解散;或者公司经营出现显著困难、重大损害或董事、股东之间出现僵局时,依据股东的申请,裁判解散公司。

清算办法: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并按照顺序清偿债务,再申请注销公司即可。

三、公司清算程序包括哪些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