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经营困难或不能继续经营时,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经审查批准后宣布企业破产。那么,公司宣布破产后的程序呢?请继续阅读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仔细总结的相关知识,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宣布破产后程序

(一)组建清算组

企业破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主持,成员由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工商、审计、经济委员会、税务、价格、劳动、社会保障、土地、国有资产、人事等部门组织。银行可以派人参加。其主要职责是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破产企业的善后事宜,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自人民法院宣布破产之日起五日内组成,立即接管破产企业的账簿、文件、资料、印章,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三)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组依法接管破产企业后,应当保管、清算、估价、出售、分配破产企业的财产,决定是否履行未履行的合同,交付他人财产,收回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宣告破产之日内非法处理的财产。

(四)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破产企业财产、处理完善事项、核实破产债权后,在确定破产企业财产的基础上,编制财产分配计划,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并提交人民法院裁定。

(五)清偿债务

清算组编制的破产财产分配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后,清算组应当按照计划的要求以现金或者实物偿还破产企业的债务。如果还款结果中有剩余财产,则应在企业所有者之间重新分配。

(六)报告清算工作

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人民法院报告清算进度,并对人民法院负责。

(七)提交破产程序终止

清算组清偿破产企业债务后,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要求终止破产程序,解散清算组。

(八)破产责任追究

监督审计部门负责查明企业破产责任,并根据责任规模给予行政、刑事处罚。

(九)办理注销登记

人民法院终止破产程序后,清算组应当向原破产企业登记机关注销登记,终止其法人地位。

(十)追回非法处分的财产

自破产程序结束之日起一年内,人民法院应当追回破产企业故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非法处置财产,并按照原清算组制定,经债权人讨论。人民法院裁定的计划有剩余的,企业所有人可以再次分配。

二、最新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它不同于一般债权。

破产债权主要有: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

4、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出担保物价款的未受偿部分;

5、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企服快车当事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此损失额亦应视为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公司破产能申请仲裁吗

公司破产能申请仲裁。企服快车财税提醒,在以破产财产偿还破产债权时,破产管理人需要对仲裁未决的债权划分配额,和提存。如果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该分配的,则法院应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