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想解散,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需要出具书面清算方案。制定清算计划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清算计划能否分配剩余债权?让我们跟随企服快车财税小编详细了解一下。

一、清算方案能否分配剩余债权

公司清算有剩余对外债权的,清算实现债权后,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分别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不得按照前款规定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清算流程是怎样的

1、清算原因。因公司分立或者合并解散不需要清算。股东会决议解散的,股东会应对公司清算作出决议。

2、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组成。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接管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依法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处接管公司的管理权,接管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从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指定专人保管。须移交的公司公章包括:

(1)公司公章;

(2)公司内各职能部门的印章;

(3)各种财务印章及合同印章;

(4)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

(5)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印章。

2、债权债务清单,要求不能遗漏,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3、资产清单,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分类登记,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4、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要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5、合同书、协议书,各种法律文件及厂内相关文件分类统计移交。

6、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资料。

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8、企业的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

(二)清理公司资产

这是公司清算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对解散公司的财产状况详细的了解之后,清算组才能进一步执行清算事务。

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包括公司在解散时实际占有的厂房、机器设备、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等也包括在内。

(2)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

(3)公司对外投资享有的股权。

(4)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如着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三、如果公司清算没钱工资怎么办

优先清偿员工工资,如果遇到还不发工资、要不到工资的情况还可以举报、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

《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