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即使公司破产了,也需要偿还相关债务,所以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务后,将按照相关顺序偿还债务,所以已经进入清算程序可以起诉,请继续阅读以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仔细总结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能否起诉已进入清算程序?

公司因管理不善决定终止业务,在注销登记前开始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本阶段向法院起诉,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清算期间可行使的权力包括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即虽然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清算活动,但仍可由清算组代表。

因此,在公司进入清算阶段时,债权人仍可以向清算组提起诉讼,以追回欠款。当然,债权人也可以在这个阶段向债权人申报债权,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在清算期间需要执行的事务有哪些

在清算期间需要执行的事务有: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公司清算程序怎么走

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