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公司解散情形发生后,公司要在一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而清算组要认真履行职权,不得损害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那么公司解散清算组可不可以签订合同呢?因此接下来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公司解散清算组是否可以签订合同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司解散清算组是否可以签订合同

公司清算期间,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如果是与清算有关的合同,清算组有权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解散后法院可以执行吗

可以强制执行的。

在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妨害执行的措施后,如果被执行人仍不成立清算组,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执行案件的受理条件,在我国现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一般的学理解释,执行案件的受理应该具备以下4个条件:必须有执行依据;执行依据必须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依据必须具有给付内容;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拒绝或推拖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公司解散后债务如何承担

(一)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后,注销登记终止以前,应当进行清算。

负有清算义务的当事人称为清算义务人,清算义务人未经清算即将公司注销或不履行清算义务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清算人的产生方式由法定清算人、章程确定清算人、选任清算人、选派清算人及法院指定清算人等。

目前在我国公司法规定中,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都有在公司解散后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义务,全体公司股东都是清算义务人,因此,人民法院应指定所有股东为清算组成员。

股份有限公司中只有股东大会选定的股东才是清算义务人,并非所有的公司股东都是公司清算主体。

股份有限公司未成立清算组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其控股股东为清算义务人组成清算组。

(二)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在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无论何种性质的公司,其股东对公司债务一般情况下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为限,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公司股份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同样,公司不因解散、清算而使公司股东承担无限责任,清算不是一种实体上的民事责任。

公司依法定程序解散、清算、终止,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公司股东即不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除非公司清算义务人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存在过错而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

清算义务人承担其投资以外的民事责任时,应当以过错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