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以下简称“国11条”),其中包括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理财子公司。
此前《商业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就已明确规定,理财子公司可以由商业全资设立,也可以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企业共同出资设立。
“国11条”的推出对外资机构而言,无疑是一重大利好。
事实上,在五家理财子公司开业仪式上,不乏外资机构负责人的身影。
金融开放背景下,外资机构极有可能入股理财子公司。
外资机构为何如此青睐理财子公司?
大致有三方面原因。
一是理财子公司的成立,把中国资产管理市场的体量推到了一个更高量级,甚至有外资人士预言,未来5-10年,世界级的资产管理公司里会出现中国机构的身影。
二是理财子公司背靠母行,具有天然的渠道优势。
尽管不少大型旗下都有基金、保险、信托等子公司,难免存在资源竞争,但预计未来渠道资源还是会向理财子公司倾斜。
三是理财子公司投资范围广阔,且牌照优势明显。
一旦提升自身投研能力,将对其他资管机构造成竞争压力。
毫无疑问,我国理财子公司的成立对全球资管市场而言都是大事件。
曾有证券公司有关负责人坦言,其基金子公司在香港展业多年但盈利微乎其微,而某大行的资管机构在香港设立一年左右,管理规模就超过了他的基金子公司,这是的强大之处。
未来,理财子公司将把中国巨大的存款资源和外资机构入股后的投研优势结合,提升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的能力,成为中国资管行业和市场发展的一个巨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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