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相当于过户,就是把A商标的所有权转让给B,转让完成后,商标所有权属于B所有。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商标注册有时候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甚至常常不尽如人意的,比如商标驳回就是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问题。不过,遇到商标驳回,并不意味着商标注册一定就会失败,如果商标申请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的,可以提出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法定程序的审查。

那么要提出复审,商标申请人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呢?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各类复审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理由和证据材料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提交延期的证据材料如邮局或居委会的证明。证明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晚了的合理理由!

关于复审的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驳回复审或异议复审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其他复审将做出维持或撤销该商标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