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对王老吉公司申请的三枚“小刺吉”商标作出驳回复审的决定。对此,原告王老吉公司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称诉争商标系原告独创,国家知识产权局所用引证商标“刺吉”是恶意抢注,不应成为诉争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且原告在先已有多件类似商标获准注册。
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读音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相同或近似标识,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截至判决作出时,引证商标仍为在先有效注册商标。被诉决定相关认定正确,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王老吉公司的诉讼请求。
由上可知,王老吉诉争小刺吉商标被驳回,那么,商标被驳回的救济途径有哪些?下面请看企服快车知产的小编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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