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一般由公司和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要注销公司怎么办?申请注销公司需要哪些文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法人死亡后如何注销公司
公司应当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外商投资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依法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股东批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二、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所需材料
1、由清算组负责人或破产管理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身份证明(1份,原件备查);
3、公司撤销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已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无需提交);
4、清算报告(1份原件)(供股东会、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公司审批机关备案或确认)(人民政府规定的公司)法院破产无需提交);
5、发布清算公告(原件1份,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可以注销登记)(已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无需提交);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全部复印件(原件);
7、有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证明(1份,原件备查);
8、申请材料不能加盖公章的,需提交公安机关公章注销证明(复印件1份,检验原件)或公章遗失及报刊声明(原件1份) ;
9、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还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1份,原件备查);人民法院破产裁定书、解散裁定书(原件);人民法院关于终止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原件);申请撤销国有独资公司登记,还应当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为国有独资企业的,还应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原件)(注:如果相关信息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共享系统查询到)监管局,无需提交;否则,必须提交纸质文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根据上述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结论,公司注销时需要成立清算组,即使法定代表人死亡也可以清算公司资产。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在线拨打电话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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