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商标保护,许多知名企业更是拥有成千上万的注册商标,像阿里、小米等互联网巨头都是商标注册大户。
以小米为例,根据中国企服快车数据,截至目前,小米公司的商标申请量总计6131件,包括“小米”、“小米手机”、“米家”、“XIAOMI”、“MIUI”、“MI”、“小米之家”、“MITU”、“红米”、等商标,涵括多个类别,且大部分已注册成功。
尽管如此,小米公司在注册商标方面却并非一帆风顺,其在注册第27996012号“MITU”商标时,就屡被驳回。
“MITU”商标被驳回?
小米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申请注册了第27996012号“MITU”商标(以下称诉争商标 ),核定使用范围为第3类的“磨光制剂,动物用化妆品,空气芳香剂,洁肤乳液”等商品上。
诉争商标因与第7080708号“米图Mi-tu”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被商标局驳回。
引证商标于2008年11月27日申请注册,于2010年7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类的“化妆品,洗发液,牙膏”等商品上,目前在广东某公司名下。
商标被驳回后,小米公司在法定时间内向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称原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原商评委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香精油、化妆品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口红、香料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
诉争商标“MITU”与引证商标“米图 Mi-tu”在字母构成、呼叫等方面相同,且无其他部分可与引证商标相区分,若共存于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小米公司本案中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宣传和使用已具较高的知名度,并可与引证商标相区分。
原商评委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诉争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诉争商标先是被商标局驳回,复审又被原商评委驳回,无奈之下,小米公司于法定期间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维持了原商评委的驳回复审决定。
一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MITU”为纯文字商标,其与引证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之一“Mi-tu”,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故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
小米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先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从而可以延及本案诉争商标,进而可以与引证商标相区分。
不服一审判决,小米公司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小米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尽管经历了商标驳回、商标驳回复审及两轮行政诉讼,诉争商标仍未被核准注册,但是小米公司对于商标注册的高度重视和执着态度,还是值得广大中小企业学习和借鉴的。
并且,引证的第7080708号“米图Mi-tu”商标目前正被人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俗称撤三申请)。
如果引证商标被成功撤三的话,就不再构成“MITU”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小米公司能否拿下这枚“MITU”商标,只能等进一步的结果出来,大家敬请期待。
(图片来自中国企服快车截图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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