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5月14日至6月30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对知识产权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
2020年8月20日,中央巡视组向知识产权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
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公布了整改进展情况。
深刻认识新时代肩负的知识产权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从“两个大局”出发,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工作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定位和作用,深刻认识中央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战略深意,切实增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危机感、紧迫感。
同时,加快编制“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将努力形成以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为总纲,三个五年规划梯次推进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格局。
围绕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统筹推进建机制、建平台、促产业各项工作,举办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并颁发中国专利奖,促进知识产权效益加速实现。
多措并举推动专利质量提升。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提高审查质量效率,制定出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复审无效、PCT国际阶段检索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强化质量管理。
加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低质量申请。
着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就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知识产权事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原则性、根本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精辟论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五大关系”,作出了六个方面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推动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
协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高标准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2020—2021年推进计划。
加强对低质量专利申请和劣质商标申请的管控。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制定,加快形成专利、商标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
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和商标品牌战略,严把专利、商标审查授权关,加大对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排查力度,向各地集中通报一批非正常专利申请。
2020年,共依法驳回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申请1.46万件。
敦促地方优化相关政策,避免不当资助。
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专利、商标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持续推进提高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知识产权局党组专门召开专利审查提质增效专题会议,加强审查机制创新,加快专利审查和检索系统智能化升级建设,对审查流程进行再造,从根本上缩短专利审查周期。
完善审查质量管理机制,实现全流程、各业务类型的审查质量管理,确保审查质量用户满意度持续提升。
商标方面,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在进一步深化现有举措的同时,强化审查质量管理,积极探索进一步压减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的新举措。
全面落实商标审查中央事权。推进商标注册审查审签机制改革,由过去“地方商标审协中心独立审查”,变为“地方商标审协中心审查审核、商标局审签”的工作机制,此项改革已于2021年1月覆盖到全部商标审协中心。
同时,完善商标审查质量抽检等管理制度,推动地方商标审协中心完善质量控制措施,切实保障商标审查质量。
三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严格审查影响人民生命安全的药品、食品等方面的专利。
积极组织对药品、食品等方面专利申请质量状况进行系统分析并形成专题报告,对相关低质量发明申请开展专项清理。
进一步梳理中药、食品等领域目前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和食品领域专利申请审查指导案例集,并就相关内容进行推广宣讲,促进审查质量提升。
通过修改专利法,建立药品专利保护期限补偿制度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促进药品创新。
加强对商标领域乱象的治理。
制定《关于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全流程打击商标乱象的工作态势。
2021年3月,又启动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图谋不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恶意抢注行为。
积极修订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并拟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范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行管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质量的通知》,明确不得将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作为申报其他知识产权项目的重要条件,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开展贯标认证;不得将认证机构成立时间早、市场规模大等作为硬性条件甚至政策门槛,形成垄断经营,影响公平竞争;支持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机构通过提高服务质量赢得市场,推动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从“重形式”到“重效果”,从“重扩面”到“促提质”,从“政府推”到“市场要”转变。
目前全国已有24家知识产权管理认证机构。
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管理规范》,完善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坚持保护中心公益服务属性,支持探索协助开展知识产权纠纷检验鉴定、海外维权、纠纷调解、信用监管、行政裁决、巡回口审等多种业务,拓展中心职能,发挥中心作用,实现“一站式”服务。
同时,加强保护中心与行政执法、司法裁判、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工作衔接。
加强法律制度供给。积极做好民法典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宣传解读,增强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配合立法机关完成专利法修改,增加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法定赔偿额上限,增加药品专利保护期限补偿和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等。
修改后的专利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为严格专利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撑。
积极推进商标法修改重点问题调研论证,拟适时提出修法建议。
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调研,并形成论证报告。
围绕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专利保护,修改完善专利审查指南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已发布第一批修改内容公告。
加强与市场监管总局协调,根据知识产权局职责分工推动部门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配合发布公告废止规章4部。
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运用和转化。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会同科技部等共同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
在2020年初印发实施《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教育部遴选北京大学等110所高校,开展首批知识产权示范试点高校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作。
建立高校专利许可转让等情况的备案监测工作机制。
联合财政部推进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主动对接中小企业技术需求,进一步畅通专利技术转化实施。
会同中科院等加强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促进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发挥知识产权在精准扶贫中的积极作用,支撑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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