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事商品经营的人来说,想必商标是很熟悉的吧,为了形成自身的一个品牌效应,与别的经营者区别开来都是需要申请注册商标的。
下面就让企服快车小编对商标法对商标本质研究的重点和分析进行一定的介绍,希望能为你解疑答惑。
一、商标本质研究的重点和分析
鉴于其对商标法的重要意义,商标的本质成为商标法学研究的重点,其至成为许多商标法研究成果的出发点和基础,不同的商标观念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相关研究成果的研究结论,也决定了商标法的基本结构和制度设计。
商标本质的研究主要有四种进路,即经济学、符号学、心理学和营销学的研究。
经济学研究商标的开创者是兰德斯和波斯纳,他们在《商标法的经济学》一文中将经济学分析方法运用于商标法,不仅分析了商标的经济功能,也分析了诸如商标权获得、转让、期限、商标显著性、商标侵权等商标法具体问题。
根据兰德斯和波斯纳的“搜寻成本”理论,商标因减少了消费者的搜寻成本并因而促进了经济的整体效率而具有价值。
过去二十多年间,商标法的搜寻成本理论已经吸引了学者和法院的实质遵从。
美国最高法院甚至在判例中都引用了兰德斯和波斯纳的论文。
因此,几乎可以说商标法的经济“分析的势力现在几乎是全部的”。
二、商标本质从何分析
学者提出了商标法的符号学分析,以解释和改进商标法的经济分析,而其中用符号学分析方法分析商标本质便成为商标法符号学分析的出发点。
商标法及商标之所以能够用符号学来进行分析是因为商标是一种符号,而符号学是专门研究符号现象的,符号学方法是分析商标及其有关现象的有力工具。
事实上,符号学对于理解商标概念、功能、认识商标的生成演变过程以及商标性质的演变、准确把握商标权及商标侵权的实质均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外运用符号学方法分析商标法问题的学者主要有美国的企服快车.毕比教授、我国的彭学龙教授和笔者。
其中,毕比教授、彭学龙教授和笔者发表了同名论文《商标法的符号学分析》对前标法的基本范畴和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毕比教授的论文运用符号学原理分别分析了商标的结构、商标显者性的形式,来源显著性和区分显著性的历史以及商标淡化的两种模式,彭学龙教授的论文运用符号学原理分别分析了商标的结构,商标显著性,商标侵权的混淆与淡化等同题,笔者的论文则运用符号学原理分别分析。
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对商标本质的分析是从商标权获得、转让、期限、商标显著性等方面来进行分析的,当然实际中可能会有一点区别。
以上就是企服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商标法对商标本质研究的重点和分析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不懂比如说公司注册、工商服务以及版权专利等问题,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添加查询,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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